关于印发《蚌埠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幼儿园:
为集中展示全市幼儿园保教工作成果,展现广大幼儿教师和幼儿的精神风貌,提升新时期幼儿教育新形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现将《蚌埠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蚌埠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一届“庆六一”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16号)精神为总要求,以促进和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重视科学保教,提高保教水平,展现广大幼儿教师和幼儿的精神风貌为目标,组织实施全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
组 长:刘玉泽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沈克彪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罗时新 市教科所所长
张从军 市电教馆馆长
王克成 市教科所副所长
李克勤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将邀请我市艺术及幼教专家,成立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专家委员会,负责展演节目现场评审打分。
三、展演内容
以“金色童年”为主题,以歌舞为主要表现形式,以幼儿园丰富的科学保教生活为创作素材,以歌颂美好童年、赞美幸福生活、讴歌和谐社会为宗旨进行节目创作。提倡师生同台表演,倡导适合幼儿、贴近生活,参与面较广的艺术表现形式。
四、奖项设置
此次展演设一、二、三等奖和创新奖。创新奖主要奖励表现形式新颖、富有创意、特色鲜明的节目。同时展演设优秀组织奖,奖励在本次展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获得展演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将获优秀辅导教师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创新奖的主创人员将获优秀创作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五、展演时间及地点
全市首届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定于2010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将参加展演的节目于4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报送内容包括节目名称、表演形式、节目时间、参演人数、辅导教师、主创人员等。
六、节目选送
1、在组织开展各县(区)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的基础上,各省市级一类园分别选送1个节目、各个县(区)分别选送1—2个节目参加全市集中展演活动。
2、节目选送可以是幼儿表演、幼儿和教师共同表演、教师表演等,以集体节目为主(扩大参与面、增强舞台效果)。以歌舞类节目(歌曲类别如经典儿童歌曲、红太阳金曲、经典影视插曲等;表演形式如合唱、重唱、歌伴舞、集体舞等)为主,鼓励采用其他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形式(如诗歌朗诵、小品等),也可以是多种艺术表现形式的杂糅。
3.考虑到幼儿园规模各异,选送的节目可以是一个幼儿园单独编排的节目,也可以是几个幼儿园联合编排的节目(各幼儿园联合署名),也可以是一个县、区幼儿园联合编排的节目(署名为某某县区幼儿园集体演出)。
七、相关要求
1.各县(区)认真落实好此次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制定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尽早将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通知到每所幼儿园(含民办园)。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参加保教成果展演活动。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是展示幼儿园保教水平的契机,是展示幼儿园教师及幼儿精神风貌的舞台,同时又是促进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机会。各园要发动师生,积极投入保教成果展演的节目创作及排练当中,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生动的表现形式展示幼儿园保教成果。
3.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活动组织的各项安全工作。县(区)及幼儿园要将师生的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安全预案,防患于未然,确保幼儿园保教成果展演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