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教学计划的通知》(蚌教〔2011〕19号)规定“市区小学6月2-3日期末考试,初中(非毕业班)6月9-11日期末考试”,2010—2011学年度蚌埠市中小学学校校历表安排到第二十周末学期工作结束。为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这段时间,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校安工程项目的学校
(一)为确保学生安全,实施校安工程的学校,学生在期末考试后即可离校。在学生离校前,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师生通讯网络,并保证通讯畅通。
(二)学生离校后,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可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校本培训等。教师通过电话、网络及时了解学生在家情况,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没有实施校安工程的学校
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仍按照正常作息时间在学校开展活动。
(一)学校可结合本校的特色和实际,合理安排读书、艺术、体育等素质教育活动。
(二)根据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的要求,充分整合运用读物、多媒体课件等教育资源,丰富学生学习生活,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三)在此期间任何学校不得开设下学期课程,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的费用。
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各校认真准备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相关材料,组织召开一次各年级学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校安工程的意义和实施进展情况,说明期末考试后的工作安排,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期末学生学习和生活安排,向孩子宣传安全知识,教育孩子注意安全。
(二)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流感、防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毒品和网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
(三)各学校要加强提前离校期间校园治安防范工作,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严格落实校园值守和治安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并做好值班记录。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各校要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