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1、依据《蚌埠市2006—2010年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制定《蚌埠市学校2006—2010年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2、检查考核的评价指标由基本指标和调节指标构成,前面加符号“☆”的为调节指标。总分值为120分,其中基本指标分值为100分,调节指标分值为20分。
3、基本指标的评分方法采取扣分制,每项具体指标的分值扣完为止;调节指标的评分方法采取加分制,每项具体指标的调节分加到设定上限为止。
4、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70-79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为优秀。
检查考核单位: 总得分:
检查考核时间: 年 月 日至 日
第 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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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评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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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基本分15分,调节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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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
4分 |
1、未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的,扣2分; 2、未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扣2分; |
查看正式文件和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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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或党支部专题听取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
3分 |
每次加1分,加满3分为止。 |
查看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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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组织健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遇到人事变动时能及时调整、充实。 |
4分 |
1、未建立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2、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调整、充实,每次扣2分。 |
查看正式文件和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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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
4分 |
1、专题研究少一次,扣0.3分,扣完1.5分为止。 2、普法依法治校年度工作无计划、总结,每年度每项扣0.2分,扣完1.5分为止。 |
查看正式文件和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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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导小组办公室配有工作人员,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
3分 |
1、没有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扣2分。 2、无工作人员扣1分。 |
查看正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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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基本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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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经费有保证。 |
2分 |
无工作经费,每年扣0.5分。 |
查看财务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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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按规定配发,校领导和教职工有指定教材,学生有法制课本。 |
3分 |
校领导和教职工无指定教材扣2分,学生无法制课本扣1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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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常抓不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
3分 |
1、每年未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的,扣0.4分,扣完2分为止。 2、未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扣1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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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规范、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有序。 |
2分 |
1、档案按时间或内容进行科学分类,内部有逻辑联系,未做到扣0.3分。 2、档案无目录,不便于查找,扣0.2分。 3、纸质档案装订或整理不整齐,扣0.2分。 4、档案资料不齐全,扣0.3分。 |
查看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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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分40分,调节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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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建立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 |
3分 |
1、无学法制度扣1分。 2、校领导和教职工无学法笔记扣1分。 3、五年内未组织校领导和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扣1分。 |
查看正式文件学法笔记、考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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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普法责任制。 |
2分 |
未建立扣2分。 |
查看正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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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扎实开展学生的法制教育。 |
12分 |
1、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不落实的,每学年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学科教学中无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的,每学年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3、未开展专题法制教育的,每学年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未利用课外活动开展法制教育的扣分。每学年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5、未组织学生法律知识考试的扣分。每学年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查看相关资料,抽查备课笔记(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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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 |
4分 |
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年讲法制课少于2次的,少1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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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 |
3分 |
对校领导和教职工、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学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知识进行测试,达到市平均及以上水平不扣分,平均水平以下的,每少1分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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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
6分 |
1、学校无“法律进学校”工作方案(计划),扣2分。 2、法律进学校活动每学期少于一次,扣2分。 3、校园内没有法制宣传栏,扣2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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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省、市各行业(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评比并获奖。 |
3分 |
1、获得全国奖项的加3分。 2、获得全省奖项的加2分。 3、获全市奖项的加1分。 |
查看奖状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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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具有亮点特色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
6分 |
每项加2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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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大众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3分 |
利用1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的加1分,加满3分 为止。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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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基本分35分, 调节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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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一套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内部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
5分 |
1、未建立依法管理规章制度的,扣3分。 2、内部管理未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具体执行情况),扣2分。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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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校务公开,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
15分 |
1、未建立校务公开制度的扣2分。 2、校园内无校务公开栏的,扣2分,未实行校务公开的扣3分。 3、按规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少于1次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4、未建立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并开展联系的,扣4分。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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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无乱收费的情况,对确实有困难的学生有救助措施。 |
5分 |
1、学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的扣3分。 2、对确实有困难的学生无救助措施的扣2分。 |
第一项查看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二项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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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领导、教职员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
5分 |
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扣5分。 |
以公安、纪检部门证明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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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无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 |
5分 |
有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的扣5分。 |
以公安部门证明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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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有成果。 |
5分 |
获得国家级加5分;获得市级加4分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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