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效能 增强执政能力
—市教育局效能建设工作调整领导小组制定考评办法分解目标责任
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机关科室(二级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实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确保实现全市教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制定上报本单位〈2010年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蚌效能办[2010]4号)精神,市教育局结合机关的工作实际,以提高工作绩效为导向,以科学民主考评为手段,以客观公正考核为途径,以创建实干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坚持激励先进的原则,兼顾差异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鼓励创新的原则,注重过程的原则,方便操作的原则;调整了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2010年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和《2010年度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把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