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教〔2009〕42号
关于下达2009年度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2009年全省教育和职成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教育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优化中等教育结构,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教秘计[2009]66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65336人,省厅下达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39300人,其中普通高中21600人,中等职业学校17700人,预计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60%,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45:55。经研究决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占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5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占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45%,计划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65.45%(其中市区90%、三县60%)。
二、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职教大省建设,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为目标,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完善以市为主的中招工作机制,强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同时,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在综合分析生源及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要进一步拓展中职学校招生领域,在完成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力求有大的突破。
四、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指导工作。坚持以初中后分流为重点,各初级中学和初中毕业班教师要帮助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分析学生的智力、潜能、能力和每个学生的特长,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指导工作。认真动员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继续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尽可能的多动员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报名就读。
五、拓宽思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办学和合作办学。针对现有中职教育资源不足与加快中职教育持续发展的矛盾,特别是农村中职教育资源远远不能满足中职扩招的现实情况,要在确保本县职业学校招生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动员、组织初中毕业生在市区职业学校、省内外优质普通中专学校就读。县区职业学校要与本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明确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任务,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今年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如期完成和普职协调发展。
七、各县、区教育局要依据教育统计年报的初中毕业生数对各普通初中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考率逐校进行统计,对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要责成各初级中学摸清学生去向,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报考率的考核工作。各职业学校要对2009级新生逐一登记,摸清生源地和生源学校并登记造册。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规范考核办法,对完成今年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县区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的教育专项经费。
附:蚌埠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计划 通知
抄送:属地中职学校
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
蚌埠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
单位 |
2009年初中毕业生数 |
预计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 |
普通 高中 |
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
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
市区 |
11879 |
90 |
10690 |
5800 |
4890 |
131.86 |
139.8 |
|
怀远 |
27059 |
60 |
16235 |
8929 |
7306 |
39.95 |
41.51 |
|
五河 |
16723 |
60 |
10033 |
5518 |
4515 |
34.56 |
35.81 |
|
固镇 |
9675 |
60 |
5805 |
3193 |
2612 |
44.99 |
46.83 |
|
合计 |
65336 |
65.45 |
42763 |
23440 |
19323 |
56.27 |
5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