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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局深化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07-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局

深化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教党委〔2009〕12号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蚌埠市教育局深化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机关效能建设共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2机关效能建设单位职能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效能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630日印发 

                       共印30


 

 

蚌埠市教育局深化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营造公平公正、文明高效、诚信服务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工作全面发展,保证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根据《2009年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蚌效能[2009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

我局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推进政务公开和实施行政问责为重点,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为抓手,找准抓住局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活动促建设,以机制增效能,通过共同努力和集中整改,确保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目标,使我局的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要求,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活动。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效能建设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效能建设,以效能建设的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要紧扣“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认真查找思想、能力和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使之转化为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并推动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向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领域拓展。

(二)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和科室(部门)内部的制度建设。大力推行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和完善公开办事的制度和措施,在全面梳理各科室(部门)行政职能的基础上,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统一公开标准和程序;对市教育局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全面梳理,结合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各科室(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科室(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尽快拟定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从注重群众满意、过程控制、预防为主、制度化管理和自我约束五个方面,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奖惩标准分明;最终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推进两告知一签字、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坚决查处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三)推行科室(部门)负责人问责制和公务员过错追究制,明确责任,确保权责一致,严格责任追究。从部署工作开始,跟踪问效,跟踪问责,及时打通梗阻,不断修正偏差。在过程跟踪中发现并及时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要求和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对行政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教育局整体工作部署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意识淡薄,履行管理职责不力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内部管理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在公开场合发表不负责任的有损于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形象的错误言论,或行为失于检点、举止不端,有损公务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等事项,要给予责任追究。第三,明确问责形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建议相应行政处分、责令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紧紧抓住提高执行力这个关键环节,继续开展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并报市效能办。

(四)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一方面筹建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使应用的操作程序尽可能简化,便于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人员的应用培训,利用网上办事大厅这个平台处理公务,以提高行政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建设。首先,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进入市中心办理,一个窗口面向社会服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窗口做好工作。第二,强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服务窗口”。有审批项目的科(部门)要明确一位责任人负责与窗口联系。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第三,严格执行一次性公开告知制度。实行行政许可项目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等八项内容公开。第四,要继续做好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增加便民服务项目,现场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一要认真清理职能交叉,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二要加强对会议和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会议预算,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从严控制各种庆典、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从严控制文件数量、篇幅,提高行文质量,改进文风。三要文明接待来局办事的同志,做好投诉受理和接访工作。对来局机关办事的同志,一律要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工作,做好记录,认真填写《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表》,按照办文办事限时制要求,急事急办,事事快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四要认真开展机关“办公环境治理周”活动。以净化、美化为主要目的,从本周开始对机关各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秩序等集中进行一次清理,并开展办公场所的室容室貌的检查评比活动,检查结果将在机关内部公布。

(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不断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利用网站、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加强党的知识宣传和教育,为干部职工提供学习交流平台;继续激励和约束中层,提高执行力。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总结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的做法,建立健全机关服务机制;制订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和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机关效能评价机制;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学习观念,采取有效举措,创建学习型机关。抓好干部职工的培养和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鼓励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参加课题研究,突出抓好教育业务、电子政务、调查研究和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学习培训,突出学用结合,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和廉政教育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要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促使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个好成员;要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服务标志,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

(八)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征求基层单位群众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利用已经设立的意见箱和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事项;按照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要求,完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九)加强系统建设,整体提高效能。把机关效能建设与系统的效能建设、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局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狠抓整个系统的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要对内抓作风,对外抓行风,整体改善政风,改善整个系统的社会形象。要建立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措施保障、资源配置、对口支持、教育管理、教育布局等进行评估考核。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的落实。我们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在规范教育收费、贫困学生资助等方面力争有所突破,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十)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继续设立、公布效能建设服务监督电话,认真接听受理群众举报,对所有来电均要认真答复和办理,使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成为市教育局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倾听群众意见、回答群众咨询、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渠道。局机关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力量开展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定期不定期发出通报。要加大对重点问题和投诉件的督办力度,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务求整改实效。办公室和效能办要将群众反映或咨询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归为几类,根据科室(部门)职责,直接转接到相关处室,提高服务监督热线电话的接通率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结率。要将干部职工的效能考评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推行目标绩效管理,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一是按照《蚌埠市直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制定《蚌埠市教育局效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部门),运用绩效考评办法,督促科室(部门)各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标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加权汇总的方式进行,包括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含共性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共70分)、社会评议(20分)和局领导评价(10分)。各科室(部门)的职能工作目标既有硬指标又有硬任务,并且不低于全省平均发展速度和全市当年的发展目标。考评结果作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业绩评定和干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全面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评工作实绩,完善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制度,将平时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加强单位内部的绩效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激励机制。以市直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为基础,加大奖惩力度,并奖惩兑现。对领导效能建设不力的科室(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过错问责制,保证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持久有效地深入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必须围绕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于营造我市教育事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仅要在解决当前本单位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而且要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

(四)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五)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把“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当中,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使基层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六)坚持边建设、边查纠,把整改贯穿始终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找准本单位和自身与效能建设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地方,并及时纠正和整改。同时,把开展效能建设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严肃处置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保证取得实效。

(七)坚持公平分开、严格考评,把激励贯穿始终的原则。我局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激励干部负重加压、勤奋为民、廉洁高效、争创一流。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以有效激励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为目标,大胆探索干部绩效考评办法,结合制定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办法,使先进者得奖,后进者受惩成为争创高效和服务型机关、争做优秀干部的良好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调整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长:马明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惠云(局党委副书记)

          勇(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李  凯(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计财科科长)

          玲(副调研员、职成教科科长)

韦文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守来(办公室主任)

黄钟山(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光辉(组干科科长)

郭卫华(人事科科长)

沈克彪(基础教育科科长)

段元丽(教育工会主席)

  杰(监察室主任)

  锦(督导室副主任)

罗时新(教科所所长)

  成(仪器站站长)

  伟(自考办{招生办}主任)

张从军(电教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唐芝兰(结算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韦文芳任办公室主任,张守来、王光辉、郭卫华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徐洪利、汪成、高纯田、程正初、王浩。

2、成立局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主 任:李 杰

成 员:程正初

投诉中心设在监察室,负责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或视情况上报局领导。投诉电话:2051275

3、机关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配合领导小组抽选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从事科室(部门)的这项工作。各科室(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和局机关加强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牢固树立办实事、讲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营造处处讲效能、事事显效能的良好氛围。加大效能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各科室(部门)要及时上报反映本科室(部门)效能建设情况的信息和典型(每月至少上报一件),开展“效能建设好人好事”评选活动,鼓励局机关干部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月至少一次集中业务学习。要特别注重学习信息技术,充分发挥电子网络作用。要围绕中心工作,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和反映基层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三)完善各项制度,转变工作作风。

结合局机关的实际,以形成“靠机制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为目标,在机关完善《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AB岗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失职追究制度》。各科室(部门)要结合本科室(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强化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充分发挥效能办的牵头作用,健全机制,规范动作,协调运转,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查询凼、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以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和态度,坚决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影响教育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等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督促整改。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克服推诿、扯皮现象,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内部的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强化部门内部管理系统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支持新闻媒体根据自身特点和新闻工作纪律,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同时,聘请“效能监督员”,不定期地对教育局机关的作风进行监督、评议,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督促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行政职责。保证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从促进蚌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软环境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深化效能建设的思路、机制和举措。责任单位:效能办。

(二)营造气氛。市教育局召开动员大会,对教育系统开展效能建设作整体安排部署。要利用新闻媒体、教育电视台、教育网等报道动态,开设专栏、发表议论,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开展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效能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三)搞好集中整顿。局机关集中一段时间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改进作风、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整顿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征询和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上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重点搞好“八对照八检查”:(1)对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检查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工作方式是否适应;对照本科室(部门)职能本岗位职责要求,检查履行职能、实施管理、开展服务是否到位;(3)对照市委、市政府效能建设的要求,检查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公开承诺是否兑现;(4)对照依法行政要求,检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公正;(5)对照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的要求,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健全、落实;(6)对照廉政规定要求,检查用权是否正确、透明;(7)对照职业道德要求,检查责任心是否强、服务是否文明;(8)对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检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开展集中整顿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效能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四)创新机制,规范行为,强化服务,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制度全面落实。做到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形成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局效能办、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开展效能建设的相关工作。

局效能办:按照市教育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负责加强对局机关进行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负责对效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责成相关科室(部门)认真解决落实,加强对局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具体做好对机关各科室(部门)责任科室的考核工作,确保市教育局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落到实处;根据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完成市教育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负责协助市教育局效能办加强对机关科室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有效投诉的对象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相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协助市教育局效能办做好效能建设的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局各科室、各学校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负责做好推进政务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教育系统开展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计财科:协助市教育局效能办对涉及收费方面的群众投诉开展调查工作。负责做好完善教育经费收支体系的相关工作;协助市教育局效能办对涉及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投诉开展调查。

人事科:负责科室(部门)职能职责清理:督促、检查、指导教育局和学校制定具体的职能职责说明和办事流程;协助市教育局效能办对不按职责办事、相互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和程序对被投诉的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1、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党委议事制度》、《报告工作和协调配合制度》。使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在局机关真正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建立便捷高效的局机关运转机制

——按照职权法定和“一件事情由一个科室(部门)来承担”的原则,清理科室(部门)职能职责,理顺科室(部门)分工,整合科室(部门)职能,切实纠正科室(部门)与科室(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而造成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学校和群众事难办的现象。责任单位:人事科。

——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职位说明书),各科室制定具体的《职位职责说明》,将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制定具体的职位代理办法,全面实施人员外出职位代理AB岗制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3、建立规范化服务机制

——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制定《办事流程》和《蚌埠市教育局工作规则》,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以及作为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的执行标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确保市民和投资者进入一道门即可办结所有手续。各科室(部门)要按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集中审批,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强化政务公开。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2009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蚌政办〔200924)。凡涉及项目审批、执法处罚等教育行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收费项目、办事结果等,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不断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财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4、规范行政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推进蚌埠市发展和招商引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完善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教育投资责任追究制,合理划分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投资资金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教育事业。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确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公示。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完善审批监督制度,建设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计财科。责任单位:各科室(部门)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规范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尺度,实行执法公示,坚持持证上岗、和谐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人事科、职成科、招生办、语委办。

——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建立并实行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制度。责任单位:计财科、监察室。

5、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严格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意见》、《蚌埠市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对违反禁令、执行力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追究领导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

——加强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监察和专项审计,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实行过错行为和失职追究制度。责任单位:计财科、监察室。

——加强监督,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通报。责任单位:监察室。

6、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目标考核体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责任单位:组干科、人事科。

——将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对机关各科室(部门)目标考核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责任单位:局效能办、办公室。

(五)开展“请你监督“活动。效能办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让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找问题,提意见,并将群众的建议逐一进行梳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94-5月)

1、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2、起草《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准备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文字材料。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6-7月)

1、召开厅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部署有关工作。

3、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4利用多种形式征求基层单位群众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利用已经设立的意见箱和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事项。

5广泛征询和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上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重点搞好“八对照八检查”。

728前,各科室(部门)要将开展加强效能建设活动情况,重点是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的情况,书面向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三)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098-9月)

1、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并组织培训,开展督查工作。

2认真清理职能交叉,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蚌政办[2002]25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处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各科室(部门)对本处室近两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条进行审核,提出清理意见。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需继续执行的,写明有效;对某些内容应作修改补充的,提出具体修改补充意见;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已过时、失效的,应说明废止的依据。各科室(部门)梳理本科室(部门)行政职能,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按照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等八项内容统一公开标准和程序;拟定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科室(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和规范。

3对市教育局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全面梳理,结合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维护教育公平。

4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服务窗口”。有审批项目的科(部门)要明确一位责任人负责与窗口联系。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5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总结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的做法,建立健全机关服务机制;制订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和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机关效能评价机制

各科室(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本着查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将自查自纠落实情况9月28日前书面报告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查整改阶段200910-11月)

1、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人员对各科室(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力量开展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定期不定期发出通报。加大对重点问题和投诉件的督办力度,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务求整改实效。将干部职工的效能考评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各科室(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推行目标绩效管理,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并奖惩兑现。对领导效能建设不力的科室(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过错问责制。

(五)总结完善阶段200912月)

1、各科室(部门)进行工作总结。

2、将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对各科室(部门)综合考核的内容。以市直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为基础,加大奖惩力度,并奖惩兑现。


附件1

 

机关效能建设共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机关党的建设考评(10分):

1、机关党的工作考核(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5分)。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

2、机关精神文明建设(2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分)。牵头单位:组干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二、机关效能建设考评(10分):

1、民主评议科室(2分)。牵头单位:效能办。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2、舆论监督(2分)。牵头单位:效能办。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3、企业服务年活动(2分)。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4、窗口建设(2分)。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5、政务公开(2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三保”工作考评(10分):

1、招商引资(3分)。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2、民生工程(3分)。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3、信访工作(2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4、维护稳定(2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附件2

 

机关效能建设单位职能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做好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严格落实“坊辍堵流”目标责任制,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稳步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提高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新增3所市区学校接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5%,在校学生辍学率0.0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55.8%(20分)。责任单位:基教科。

2、加快制定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年度目标,扩大省示范高中办学规模。继续开展示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争创省级示范高中1所,创建市级示范中学1-2所,市级特色小学1-2所,市级农村特色小学1所,市级一类幼儿园1所(10分)。牵头单位:基教科。责任单位:计财科。

3、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学校招生比上年增长5%;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办学质量。争创条件,积极申报蚌埠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加强督导评估,深化教育改革,扶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建立健全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10分)。牵头单位:职成科。责任单位:计财科。

4、启动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达标验收。正式启动蚌埠二中新校区建设(5分)。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基教科。

5、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达到99.92%;初中达到98.58%;普通高中达到92.8%,中等职业学校达到82.8%;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和教学业务培训,加大名教师校长培养力度,进一步壮大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群体。积极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5分)。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组干科。

6、不断完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5分)。牵头单位:计财科。责任单位:监察室、基教科、职成科。

7、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完成普通话测试1000人次(5分)。责任单位:语委办。

8、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5分)。责任单位:办公室。

9、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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