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教科(体卫艺科)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基教科(体卫艺科)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蚌埠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完善特殊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具体措施
(一)围绕一条主线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实施《蚌埠市学校目标考核方案》,围绕方案规定的内容,加强对学校工作的全面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工作目标达成,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二)做好两个规划
配合市教育局十二五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我市基础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符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的总体目标并制定可行的实施措施,指导我市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
继续做好《2008-2020年蚌埠市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政府直接指导下,与市规划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三年大建设和区划调整的实际,按照与蚌埠市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相结合,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纳入其中。
(三)抓住四个重点
1、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2006年以来,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多次下发文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88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市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发展重点。抓紧修改完善《2008-2020年蚌埠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布局规划》,着力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力争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求高位均衡,绝不能削峰填壑。要高度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改造薄弱学校,努力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继续开展市级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省级特色学校创建。二是学前教育在努力扩大数量的同时,要把规范办园行为和提高办园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每个乡镇都要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并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内容。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及早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提高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班)率。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质量,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办学倾向,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三是强化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要把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直气壮的抓基础教学,抓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流程各环节的监控,要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相互听课制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效益。各中小学要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先进教务(导)处评比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07]11号)要求,对照《蚌埠市中小学教务(导)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评估细则(试行)》,逐条对照检查,规范教学管理,教务管理。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遴选上报的先进教务处进行检查评估,达到标准的将颁发奖牌。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深化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加强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测。四是努力深化“两基”内涵。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防辍堵流工作,实行防辍堵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学籍管理,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5号)要求,从09年起,所有起始年级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报送学生有关信息。市及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要继续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建立健全扫盲工作资料,做好扫盲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过程性资料和终结性结论相一致,做到数据统一、资料翔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精神,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要求,保证我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对照《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摸清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五是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继续推进新课程改革,充分发挥高中新课程改革样本校的作用。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程理论及各学科《新课程标准》,从思想上领会课改精神,接受新课程、研究新课程、实践新课程、落实新课程,真正体现新课程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普通高中要注重特色发展,鼓励学校依靠自身优势资源和文化积淀,逐步形成强势品牌,改变由于升学压力而造成的千校一面的格局。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学生分流,引导部分普高学生学习一项或几项职业技能,要认真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数据分析和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试行)从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教材管理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考试。今年我们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市区各小学招生地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仍存在着招生盲区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招生矛盾地段。市辖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进一步了解小学招生工作情况,尽快解决有关问题,完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的办法。三县教育局也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本县域内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执行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四是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五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和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城区内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进行排查,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一律不许办园。六是加强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管理,省市示范高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试行)的要求,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3、加强体育艺术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推进实施阳光体育证书制度。一是大力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继续推进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10月将举办全市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二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基础数据和文字材料。三是开展国防教育和防空防灾安全教育。高一学生军训已在全市各普通高中全面有序的开展,各学校军训的质量、水平和方式方法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创新,各普通高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规定》,并将军训工作总结于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地震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预警应急、联防联动、事故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碘缺乏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地方病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口腔卫生、用眼卫生等专题教育。当前尤其要做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举办校医培训班,系统培训甲型H1N1防控工作规范化要求。二是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市药监局对全市有食堂的所有学校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开展中小学生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认真统计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并向学校予以通报。四是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以“安全教育日”、“预防溺水教育周”等为契机,利用晨会、班队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防溺水等系列安全教育活动。